根据雄安公服发〔2019〕6号、财金〔2020〕21号、冀财规〔2024〕4号、冀人社规【2026】1号文件要求,每次审核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后要向社会公示审核情况,2026年2季度支出贴息共计17515.71元。各项内容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,即2026年6月26日—2026年6月30日,凡对此有异议者,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容城县公共服务局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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